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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级新生上课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

2017-09-29  教务处    访问量:

一、课表

1上课时间:10月9日(第6周星期一)

2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或查看本通知附件电子课表,若发现课表存在异常,请及时联系教务处。 

3. 课表中的各项数据代表意思如图说明:

4课表中已将班级实训周及教师实训周、本学期节假日冲课时间剔除(个别教师因课表原因不方便剔除节假日冲课时间,请任课教师按课表上完最后一次课即可完成该课程的教学任务)。马坡岭校区合班课未将实训周剔除,因此,合班上课须参考“2017年下学期教学进程表”、按实际完成教学任务所需的周数进行授课。教师个人如无调、停课情况,按课程表中安排时间上课即可完成教学任务,无须另行安排补课。本学期节假日放假、冲课及补课时间见下表:

 

 

5课表中每次课的课程后都标注了上课周次,请老师们严格按照该上课周次上课(节假日除外)。

  6.根据学院教学管理条例规定,课表一经排定,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再调动。

 

二、教室:

东湖校区上课教室均为流动教室,教师上课时须按课表排定的教室上课。若任课教师不需要课表上排定的教室,请报教务处进行教室的变更,以免后期在日常教学巡查中被视为旷课行为。

 

三、授课计划和教案:

1.本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采用新模板,请老师们在教务管理系统或教务处网站上下载。

2. 考查课程在课时内完成课程考核。

3.考试课程期末集中考核,教师须预留2课时用于考试。如,某考试课程下达任务课时为56(教务系统课程表按56课时排课),实际执行上课54课时,预留2课时用于期末集中考试,在制定授课计划时,应包含考试2课时。

  4.在教学中,按期完成了教学任务,即可结束课程。如不能按期完成,则须利用其他时间进行补课。教师应做好补课计划,并向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提出补课申请,由二级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补课申请。

5请各二级学院于第7周星期二之前将2017年下学期授课计划交教务处。

 

四、考勤:

任课教师每课须进行考勤,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记录考勤情况(当天上课应在当天内完成考勤登记)。系统考勤界面如图所示:

 

 

   附表:

   1.2017级新生课表等

      2.2017级新生教学进程表

  教务处

2017年9月29日  

 

 



(编辑:廖定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