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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缓考申请流程

2011-03-23  教务处    访问量:

办理时间:正常工作日

受理科室:教务处

工作人员:成绩管理员

办事程序:

1.学生持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一份,到系办公室领取并填写《缓考申请表》,并经系主任或教学主任批准。

2.学生将已办好手续的《缓考申请表》及免考依据交成绩管理员,成绩管理员作好登记,并发出《缓考通知单》二份,经教务处校区主管负责人批准,一份送教务处存挡,一份送系部并转任课教师。

3.学生按规定的参加缓考时间参加下一次对应课程的考试。

4.成绩管理员在考试结束时,录入学生缓考课程成绩。

〖备注〗

1.缓考申请需于考试前两周交教务处,如因特殊原因在考试后补办的,应由教务处处长审批;

2.期末考试的缓考考核与下一学期的开学补考同步进行,其他考试的缓考考核与下一轮次考试同步进行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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