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下学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
2020-09-18 教务处 访问量:
各二级学院:
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普通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(教学[2013]8号)等文件精神,教务处定于本学期第一个月开展学生学籍注册工作,具体工作流程如下:
一、学籍注册时间
9月22下午5点前各班完成班级校对,交二级学院学工办汇总,同时将学生签名表、二级学院汇总表 (含电子稿)和异常情况的学生报告交两校区教务处。
9月25日前教务处将学院学籍异动情况上报学信网。
二、学籍注册要求
1.各班班主任根据《学籍注册表》认真落实本班学生是否在校,并要求每一位同学核对学籍信息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(不可代签)。
2.向学院财务处了解学生缴费情况。
3.二级学院汇总学籍注册情况,将本院《学籍注册汇总表》、《学籍注册汇总表》和异常情况的学生报告在9月22日下午5点前报教务处。
4.各班收齐学生证,到教务处进行班级集中注册。
5.教务处依据《学籍注册登记表》集体办理学生证加盖注册章,上网办理电子注册备案。
6.零星办理补注册的学生。
三.学籍异动
如有退学、休学、保留学籍等状态的学生,各班应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;自动离校学生因由二级学院对每一个学生做一个情况说明,并附佐证材料,学校根据情况上会讨论处理。
学籍管理是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一个重要环节之一,如有知情不报,一旦查处,将追究班级管理者的直接责任,同时报学院处理。
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学籍注册工作,将学生学籍注册工作事宜通知到全体学生,确保每名学生认识学籍注册工作的重要性,对未完成学籍校对的学生,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查学生的去向,确实不能在班学习的应按照学籍管理条例进行处理。
教务处
2019-9-18